第三十条

有效

市和相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定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与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结合,将定窑文化元素融入城乡建设发展,培育定窑文化旅游功能区,加强定窑遗址遗存分布范围及周边文化古村落的规划建设。

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