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六章 保障与监督第五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纠错、数据库文件更新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