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五章 反馈与报告第四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规范性文件的主动审查工作结束后,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可以通过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向制定机关反馈审查结果。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