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三章 审查第三十一条有效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