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平安建设条例/第三章 重点防治第十九条有效学校、幼儿园、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医院、公园、文化娱乐场所、大型商业中心、工业园区、机场、车站、加油站、公交、铁路沿线等重点区域、重要场所的管理或者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配备安防人员和设施设备,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