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五章 工会经费和财产第三十八条有效市、县(市、区)工会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30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