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四章 基层工会组织第三十三条有效用人单位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30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