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创建整洁、优美、宜居的城市市容环境,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