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应当实行二十四小时双人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职业资格。

鼓励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与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