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引导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