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会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工会对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请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