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会条例/第二章 工会组织第十条有效用人单位应当自开办或者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建立工会,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