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第四章 监督实施第二十一条有效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实施劳动法律监督应当听取职工和用人单位的意见,核查事实,如实记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调查,查阅、复制劳动法律监督所需的有关资料。用人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