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动态调整。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事项清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