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成品油流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成品油流通主管部门以及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成品油流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成品油的质量和安全知识。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