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气象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灾害性天气规律及其防御的研究,确定当地气象灾害类型,制定灾害标准,提出防灾减灾措施。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