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气象条例/第五章 气象防灾减灾与气象服务第十七条有效气象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灾害性天气规律及其防御的研究,确定当地气象灾害类型,制定灾害标准,提出防灾减灾措施。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