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出生缺陷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倡导公民树立正确的出生缺陷防治观念,增强优生意识,学习掌握出生缺陷防治知识,主动接受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