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出生缺陷防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