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七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应当加强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定期听取本级人民政府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的专项报告。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