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本市与淮北市、临沂市、宿州市、徐州市建立淮海战役红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推动区域淮海战役红色资源的保护规划和保护标准相衔接,加强工作交流与合作,促进区域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弘扬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地方法规 ·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