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淮海战役不可移动红色物质资源的修缮、修复,应当遵循尊重原貌、最小干预的原则,并依法履行报批手续。

淮海战役可移动红色物质资源的修复、复制、拓印、数字化采集,应当遵守相关技术规范。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对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修缮、修复工作的指导。

地方法规 ·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