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停车管理服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城区的停车设施规划与建设、停车管理与服务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城区,是指本市除各县行政辖区以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公共交通、道路客货运输、危险品运输和工程运输等专用车辆的停车规划、建设、管理等活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地方法规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