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深化农贸市场、生鲜门店“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社区团购经营秩序专项治理,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对同一监管对象涉及多个执法主体的事项应当组织跨部门综合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多项行政检查的,原则上应当同时一次性开展。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实施农贸市场、生鲜门店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信用承诺制度,推进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
农贸市场、生鲜门店、社区团购平台在销售食用农产品过程中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市场开办者和生鲜门店、社区团购平台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