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誓词碑文化保护传承条例第二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歪曲、丑化、亵渎、否定民族团结誓词碑文化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