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第二十条有效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由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书面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地方法规 ·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9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