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滨海湿地,经依法批准的项目,应当同步实施生态保护修复。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