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湿地保护条例第十一条有效湿地依法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重要湿地包括国家重要湿地和省级重要湿地,重要湿地以外的湿地为一般湿地。重要湿地的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