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已修改

出租汽车企业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公布投诉方式和监督电话,即时受理乘客咨询、投诉、遗失物查找等事宜,并在受理投诉后七日内做出答复处理。

网约车企业应当实行投诉冻结机制,对乘客投诉涉及安全或者拒载等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未核查处理的,不得向被投诉驾驶员派单。

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