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业务发展若干规定第十九条有效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浦东新区范围以外)开展自由贸易账户业务及相关促进保障工作,参照适用本规定。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