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业务发展若干规定第十条有效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依照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开立的自由贸易账户与其开立的境内其他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之间资金划转提供便利服务。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