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旅游发展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旅游形象宣传、旅游产品推广和旅游品牌提升工作,推进旅游业国内以及国际合作与交流。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引导旅游经营者建立旅游宣传促销网络,开展特色旅游项目宣传和旅游产品推介。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应当加强对旅游政策、旅游资源、旅游文化、旅游产品以及旅游线路的宣传推广。地方法规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