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旅游发展条例

第二十一条

有效

鼓励开发具有环江地方文化特色的旅游商品,支持本地旅游商品参加各类展销活动,在旅游景区(点)、旅游集散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区域展示和销售。

地方法规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