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三十九条有效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由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应当对地方性法规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审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安排人员说明情况。地方法规 · 鸡西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