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的报批、公布和解释第五十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研究拟订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28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