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章 市场环境第十三条有效支持知识产权创造,鼓励企业按照标准构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引导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深度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及其成果转化收益。鼓励金融机构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产证券化、保险等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推出适用于中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融资产品。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