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章 法治环境第五十九条有效支持成立由机关单位、专业院校、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联合体,整合法治资源,培育法治智库,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制度瓶颈和体制机制问题,为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鼓励建设法律服务产业园,集聚优质司法、法律服务资源。支持引进境内外知名法律服务机构,培育和引进涉外、知识产权、金融等法律服务人才。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9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