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章 法治环境第五十五条有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全面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进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提升审判、执行的质量和效率。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配合人民法院查询市场主体的身份、财产、交易、联系方式等信息,支持人民法院实施网络查控和处置,切实解决执行难。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9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