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章 市场环境第十条有效全面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国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9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