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职业教育条例/第四章 产教融合第三十七条有效支持职业学校、产业园区、行业组织、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建设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发展智库等创新平台。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