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职业教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本市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建立完善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横向融通、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入联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职业教育发展格局。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