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职业教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职业学校教育、职业培训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对其工作人员实施的专门培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