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建立残疾人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情况的检查。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