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二章 预防和康复第十三条有效卫生健康等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制定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7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