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四十二条有效法规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任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规案的审议即行终止。地方法规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