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二十八条有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规案,提案人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三十日前提交法规草案。地方法规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