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优先安排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协调解决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中的重大事项。育才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参照本条例有关区人民政府职责的规定,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工作。大社区综合服务机构、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工作。地方法规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