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鼓励组织和个人利用网络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信息,宣传通化红色资源、历史底蕴、自然风光、地域文化、风土人情等内容的信息。

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