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九章 规章备案审查程序第六十六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规章撤销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审查意见的报告,进行审议,作出决定。常务委员会对规章作出的撤销决定,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