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海域养殖污染防治办法/第二章 规划与防治第十六条有效市海洋渔业主管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海域养殖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海域养殖中使用的渔药、饵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监督检查,鼓励和推广使用低含磷饲料。地方法规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