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矛盾纠纷化解条例第十三条有效人民调解员、专家、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员,可以依托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设立个人调解工作室化解矛盾纠纷。地方法规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